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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精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并购重组委有条件通过

2017-05-24

 2017年5月24日,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25次会议审核结果显示,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有条件通过。具体详见《并购重组委2017年第25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G00306207/201705/t20170524_317274.htm

并购重组委2017年第25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25次会议于2017年5月24日上午召开。现将会议审核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有条件通过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无条件通过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有条件通过

 二、审核意见

 1.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方案的审核意见为:

 请申请人进一步补充说明化医集团与渤溢基金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渤溢基金所持股份的锁定期安排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方案的审核意见为:

 请申请人进一步补充披露杨龙勇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以及杨龙勇锁定期安排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逐项予以落实,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


    上市公司监管部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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